自由是寶貴的政治權利,其中的一個單項言論自由更是目前難以獲得的寶貝。我們的雜誌被國民黨當局查禁、停刊已成為家常便飯。在爭取言論自由的戰鬥當中,鄧維楨先生以前是一名健將,現在重新披掛上場。鄧維楨先生在本刊開闢政治問答的專欄,每期回答讀者提出的問題,第一期的問題是由本刊編輯部提出的,歡迎本刊讀者來函問問題。
特赦一直是黨外複雜而痛苦的情結,尤其對美麗島受刑人家屬更是如此。我們請李敖、本刊社務委員余陳月瑛,以及黨外女作家曾心儀提出他們的看法。關於大赦及特赦則有一篇定義性的文章。
本刊將努力把島內(包括澎湖、金、馬)各地發生的事情報導出來,讓各種聲音及意見表達出來,使大家不致視野過於偏狹,使大家能互相關懷。
同時本刊將儘量擴大視野及觸角,致力於把這本週刊辦得真正像外國有名的新聞刊物,如TIME及NEWSWEEK那樣的綜合性及可讀性。
我們希望黨外至少能辦出七份週刊,輪流上市,以打破國民黨多年來對言論自由的壓制。
為了闡釋自由的真義,劉福增先生為我們寫一份《與其投奔自由,不如爭取自由》的特稿。以上這些精彩文章及新聞,敬請讀者多多批評與指教。
出處:原載於1984年3月12日《自由時代》第1期——“編輯室報告”,無署名。
《自由時代》簡介:
《自由時代》(週刊)於1984年3月12日創刊,鄭南榕出任總編輯、李敖為總監,社長陳水扁,該雜誌社的口號是:“為你爭取100%的言論自由”;《自由時代》初為週刊,於1985年7月17日始改為三日刊,三日刊出至1985年8月28日。1989年4月7日,因收到高檢處“涉嫌叛亂”傳票,鄭南榕誓言“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,不能抓到我的人”自焚于自由時代雜誌社內;《自由時代》系列在鄭南榕殉道半年後,於1989年11月9日宣佈停刊,總共經歷了5年8個月,換過20多個週刊名稱(1984年初,鄭南榕為了辦雜誌,到處收集大學畢業證書,並向新聞局登記為發行人,以作停刊時的備胎之用,為了對抗當時的警備總部的查禁、沒收和新聞局的停刊處分,他總共登記了18張執照),出版302期。
詳情:允晨文化所出版之《我的黨外青春:黨外雜誌的故事》2015年版P202-215頁:
https://zhongzisc.blogspot.com/2019/08/blog-post_59.html
《臺灣自由時代週刊電子版資料庫》:
http://ers.nlpi.edu.tw/idsermpl/ermResoucesContentShow?resourceId=DB000000280&dbId2=
鄭南榕基金會-紀念館:
http://www.nylon.org.tw/main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frontpage&Itemid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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